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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8/31 |
尼加拉瓜林業概況 |
依據尼加拉瓜林業局(INAFOR)2008年實地調查資料,尼國林地面積約325萬公頃,98%為自然森林。自然森林中,闊葉林約276萬公頃,多分布於大西洋岸自治區,其中約123萬公頃為原始林,17萬公頃為過渡林,135萬公頃為次生林;針葉林約37萬公頃,多分布於西北部各省,其中34萬公頃為可採伐之成熟林,其餘為幼齡林及中齡林,然而,原則上尼國自然林不准採伐,僅能採伐人造林。
依尼加拉瓜投資促進局(PRONicaragua)資料,尼加拉瓜約有350萬公頃土地可供植樹,其中逾半適宜種植柚木、雪松及桃花心木等高經濟價值樹種,以生產優質木材,深具發展潛力,爰尼國政府鼓勵外資投資造林業,於2003年公布第462號「林業永續保存及發展法」,規定前10年投資造林可免公司所得稅,對進口機械設備及技術協助均予免稅以鼓勵造林,迄2016年吸引美國、法國、瑞典、瑞士、挪威、哥斯大黎加、宏都拉斯及尼加拉瓜共16家廠商投入1.2億美元種植22,000公頃林木。然而因盜採時有所聞,2006年6月尼國政府以環保為理由頒布第585號之「禁止採伐、利用及買賣森林資源法」,禁採林木10年,反而造成非法業者盜採更為猖獗,尼國政府爰於2009年10月發布82-2009號行政命令恢復採伐3個月,2010年2月續發布9-2010號行政命令,將585號法令第15條「462號法與本法衝突者無效」凍結1年並可延長。目前就法律上而言,尼政府以2016年6月27日11-2016號行政命令將585號法令禁伐效期延長10年,但另以2018年1月12日01-2018號行政命令凍結同法第15條1年,顯示尼國林業政策法律內部衝突嚴重。
按尼國林業資源豐富,惟林業政策因森林保護和禁止盜伐執行不力而出現矛盾、進退兩難之情況。例如,尼政府曾於2016年1月5日發布02-2016號行政命令凍結禁伐令,然而三個月後因新聞媒體連續揭發松木林造砍伐問題,政府爰於4月10日指示再度禁伐。尼國民間企業最高委員會(COSEP)出面反對政府禁令,所持的理由為不分天然林及人造林全面禁採、禁運及禁發出口許可,已使相關合法林業以及商業受害,連帶對尼國政府保護投資之形象有負面影響,恐不利尼國吸引外國投資,爰尼國政府於4月28日撤回對人造林伐木等禁令,同時批准林務局長請辭。近年來,屢聞尼國不肖業者誆稱擁有合法文件,在國際間兜售木材,而買主在預付訂金後因無有效證明文件或難以取得出口許可而無法出口,甚至遭詐騙訂金,貿易糾紛不斷,建議我商避免介入尼國林木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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